放射性物質或可發生游離輻射設備操作人員之輻射防護訓練

18小時訓練 取代輻射安全證書之輻射防護訓練課程

(一)

訓練課程科目以中華民國94年2月23日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會輻字第0940008681號令修正「放射性物質或可發生游離輻射設備操作人員管理辦法」附表 二之規定辦理。

(二)

提供每位上課員:

   高雄醫學大學游離輻射防護講習班提供各位學員環保袋、游離輻射防護導論(全書536頁)、午餐(多重選擇,亦提供素食)、茶包與咖啡包、筆記本與原子筆。

 

訓練課程科目

時數

課程內容

輻射基礎課程

4小時

輻射物理1小時

核種衰變與輻射衰減2小時

輻射生物1小時

輻射防護課程

4小時

輻射防護原理1小時
體外輻射防護與體內輻射防護
2小時
輻射防護屏蔽設計
1小時

輻射應用與防護

4小時

放射診斷(含牙科X光)與輻射防護1小時
放射治療與輻射防護
1小時
核子醫學與輻射防護
1小時
非醫用的輻射防護
1小時

游離輻射防護法規

3小時

游離輻射防護法1小時
游離輻射防護法之子法
1小時
放射性物質與可發生游離輻射設備檢查
1小時

輻射防護實習或見習
 

2小時

輻射防護實習2小時

總複習、結訓測驗與檢討

1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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