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性物質或可發生游離輻射設備操作人員之輻射防護訓練
以18小時訓練 取代輻射安全證書之輻射防護訓練課程
(一)
訓練課程科目以中華民國94年2月23日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會輻字第0940008681號令修正「放射性物質或可發生游離輻射設備操作人員管理辦法」附表 二之規定辦理。
(二)
提供每位上課員:
高雄醫學大學游離輻射防護講習班提供各位學員環保袋、游離輻射防護導論(全書536頁)、午餐(多重選擇,亦提供素食)、茶包與咖啡包、筆記本與原子筆。
訓練課程科目 |
時數 |
課程內容 |
輻射基礎課程 |
4小時 |
輻射物理1小時 核種衰變與輻射衰減2小時 輻射生物1小時 |
輻射防護課程 |
4小時 |
輻射防護原理1小時 |
輻射應用與防護 |
4小時 |
放射診斷(含牙科X光)與輻射防護1小時 |
游離輻射防護法規 |
3小時 |
游離輻射防護法1小時 |
輻射防護實習或見習 |
2小時 |
輻射防護實習2小時 |
總複習、結訓測驗與檢討 |
1小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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