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名須知
一、授課地點:高雄醫學大學濟世大樓四樓CS406教室。
二、報名日期:請參閱開班課表(以報名表為準)。
三、報名資格:
1.144小時輻射防護訓練課程:十八歲以上,教育部認可國內外公、私立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
2.108小時輻射防護訓練課程:十八歲以上,教育部認可國內外公、私立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
3.輻射防護員36小時進階訓練課程:限制如下
(1)已領有輻射防護員認可證書或輻射防護員認可測驗及格通知書,
或(2)已接受108小時輻射防護員訓練且領有結業證書
4.36小時輻射防護訓練課程:年滿18歲
5.18小時輻射防護訓練課程:年滿18歲
四、報名方式:
1.網路報名:http://dce.kmu.edu.tw/(如未註冊過,需先申請“新帳號& amp; amp; rdquo;)。
2.通訊報名:請繳交本班報名表、現金或郵政匯票或即期支票(恕不收遠期支票)。
(A)匯票或支票抬頭請寫:高雄醫學大學。(B)報名截止日前以掛號寄至:80708高雄市三民區十全一路100號『高雄醫學大學推廣教育與數位學習中
心』,信封外面備註報名『游離輻射防護講習班』。
五、聯絡電話
1.輻射防護班連絡電話:07-3121101轉7172
2.高雄醫學大學推廣教育與數位學習中心:07-3121101轉2270 Fax:07-3218241
六、訓練證明書:
完成3、6小時的訓練課程之本班受訓學員,本班將發給訓練證明。
完 成144、108、36、18小時的訓練課程之本班受訓學員,參加結訓測驗60分及格後,本班始發給訓練結業證書;若結訓測驗不及格,於結訓後次二週另行 補考,補考不另行收費,補考測驗及格後,本班始發給訓練結業證書;補考測驗不及格,本班不發給訓練結業證書,只發給參加訓練時數證明。
七、
依據「輻射防護服務相關業務管理辦法」第十九條之規定,從事輻射防護訓練業務者,辦理各項訓練業務,其缺課時數超過全部授課時數五分之一之學員,不得參與該次訓練結業測驗。測驗成績不合格者,得於下一期訓練時向原訓練機構申請參加補測驗,補測驗以一次為限。
*1.如欲更改參加之期數時,請務必於報名參加期數未開課前一星期提出申請,否則
屆時缺課,不得要求申請退費或補課。
2.學員申請退費時須檢附繳費收據正本(收據遺失將不予受理退費)、退費申請表及貼足25元掛號郵資回郵信封(寫上收信人之住址)以寄回支票。
(1)學員自報名繳費後至實際上課日前退學者,退還已繳學分費、雜費等各項費用之七成
(2)自實際上課之日算起未逾全期三分之一者退還已繳學分費、雜費等各項費用之半數
(3)逾上課時間全期的三分之一者,不予退還。
八、收費標準:(以報名表上為主)
課程名稱 | 時數 | 費用 |
輻射防護師之輻射防護訓練
144小時輻射防護訓練課程 |
144 |
45000
|
輻射防護員之輻射防護訓練
108小時輻射防護訓練課程 |
108 |
35000
|
輻射防護員36小時進階課程訓練
取得報考輻射防護師資格之輻射防護訓練 |
36 | 15000 |
輻射防護36小時訓練
取得報考輻射安全證書資格之輻射防護訓練 |
36 | 11000 |
放射性物質或可發生游離輻射設備操作人員之輻射防護訓練
以18小時訓練取代輻射安全證書之輻射防護訓練課程 |
18 | 5000 |
輻射工作人員與輻射防護人員在職教育訓練
(9小時的訓練課程) |
9 | 3000 |
輻射工作人員與輻射防護人員在職教育訓練
(6小時的訓練課程) |
6 | 2000 |
輻射工作人員與輻射防護人員在職教育訓練
(3小時的訓練課程) |
3 | 1200 |